刺猬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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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推成功人士最爱的依然热爱生活,别再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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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精选段落-----

第一章一根倒刺的拔除

那时他有一个心仪的女孩。女孩外形端正,性格好,一切都是小赵喜欢的。无奈他长女孩太多岁数,在其他人眼里看起来就是不合适的一对,最终两人顶不住压力还是分手了。

父亲去世后,小赵通过考试重新回到了校园,捡起了几年未见的书本。他还找了份工作,一分一秒地填满自己的时间。

在一次大学同学聚会上,同学牵线让他认识了一个女孩。女孩穿得很干净,一副斯斯文文的样子。小赵有些心动,又在一群年轻人躁动的起哄声中冲昏了头脑。他支支吾吾地向女孩提出交往,幸运的是女孩答应了。

聚餐出来,小赵一时有点儿后悔,毕竟和女孩素不相识,却因为一场聚会被凑到一起。如果“不合适”,那就是对双方的不负责任。

好在这回他是幸运的,一段时间接触下来,小赵发现两个人家境相仿,年龄合适,就连努力方向也大同小异。他找到女孩,认认真真地表示自己想要和她发展下去。

那天,他查了存款,距离娶女孩回家,他还需要攒五年的彩礼。这笔钱足够他在老家市区交一套小房的首付,他可以与母亲和两个姐姐一起舒舒服服地住在里面过日子。可看到眼前这个拥挤的小房间,他难免惭愧。她们仨为了帮他攒彩礼而省吃俭用,不知把他送走以后,还要在这里住多久。他不忍心她们这样去做,他要靠自己的能耐去成全自己的幸福,哪怕很难。想到这儿,他心情明朗起来,他感叹活着就意味着一切皆有可能,思绪不禁飘回那个晚上……

他想起来两年前自杀失败的那个晚上,辅导员连夜将他送回了家。母亲开的门,父亲一见到他,巴掌就高高举起,小赵下意识地闭上眼睛,巴掌却始终没有落下来。

他脖子上留下了一圈很深的勒痕,乍一看上去很骇人。母亲拿药水和纱布给他涂涂抹抹,涂到一半就放下了。母亲把脸别了过去,不忍再看。父亲接过药水,在他旁边坐了下来,两人都没有说话。过了好一会儿,父亲问他疼吗,他说疼,父亲一巴掌拍在小赵后背,惊得小赵一个激灵。

父亲开始骂他,骂了很多难听的话,搁平时小赵会捂住耳朵表示痛苦,而当时他就坐在那里静静地听父亲骂,觉得自己怎么被骂都不够。毕竟自杀这件事情实在是太蠢太懦弱了。后来父亲骂累了,便握着药水站了起来,对他说,做人要负责任。何况他已经不小了,是个男子汉了。小赵轻轻点头,把父亲的话记在了心里。

家里那个最小的弟弟长大了,在父亲去世后,小赵成了家里唯一的男人。

小赵来北京九年,和蜗居在城市角落里的每一个打工人一样,他习惯了大城市表层的风光与内里的冷漠。他穿梭于忙碌的地铁之间,编织着自己的生活。然而,他觉得自己比大多数人幸运,至少他在北京有一个家,一个有点儿小,还有点儿吵,但又无比安心的家。

小赵记得自己在北京最快乐的一天,是二〇一五年的除夕夜。他照常下班,刚到家门口就看见母亲抱了口小锅正从厨房出来。小赵上前接过锅,见家里的小桌被拼凑到了一起,桌上摆着电磁炉和几只空碗。小赵乐了,母亲也笑,说他们辛苦了,年夜饭就吃火锅吧。

小赵的母亲在北京一所高校的食堂工作,手艺很好。小赵和母亲一起在丁点儿大的小案板上洗菜切肉,过了一会儿两个姐姐也回来了。地下室里空气不对流,堵得胸口闷闷的。又因着飘了点儿雨,屋内潮得能滴水。

小赵和母亲端着片好的荤菜上桌,桌上的火锅冒着白色的热气,任头顶的风扇怎么吹也吹不散。香气在小屋子里弥漫,小赵负责下菜,一家人闲聊着,吃得有说有笑。

父亲从橱柜里拿了瓶白酒出来,给小赵和自己面前一人一只小杯,透明的酒水自上而下流进杯中。小赵第一次喝白酒,入口被辛辣的味道刺得眯起眼睛。父亲哈哈大笑,小赵一鼓作气,白酒下肚,暖得他身体一抖,像触电了一样。

不知不觉中他醉了,眼前蒙了一层薄雾。他看见父亲红着脸跟母亲说话,看见两个姐姐正指着春晚里的小明星叽叽喳喳,他低下头又看见自己吃得鼓鼓囊囊的肚子。地下室唯一的小窗户开着,飘进来几缕冰冰凉凉的寒风,却怎么也驱散不了这间屋子里的暖意。

小赵不自觉地打了一个羊肉味的饱嗝,两臂一伸,倒头就睡下了。

二〇二〇年七夕,小赵计划着给两个姐姐买礼物。一下班他便直奔家附近的商场。他从前很少逛商场,提前在网上查了点儿攻略,最后在专柜前稍微迟疑了一下,便买下了两份自己都颇为满意的礼物。结账时,那个妆容精致的柜员略带羡慕地问他怎么给女朋友买这么多。小赵不好意思地摸摸头,说是给家里两个姐姐买的。

那是他第一次给两个姐姐买礼物。收到礼物时,大姐乐得合不拢嘴,二姐笑眯眯地拆开礼物,然后惊呼:“这支色号我有了!”

小赵恼得拍腿,二姐却说她要了,刚好这色号她喜欢,有两支也不亏。

然后两个姐姐都凑了过来,像小时候一样握住了他的手。

小赵知道自己没有姐姐们优秀,但他想尽自己所能对她们好。

他是家里最小的那个弟弟,不够聪明,不怎么勇敢,有时候傻乎乎的,还特别好满足。小赵跟同事开玩笑说,如果他想要一个包子,却得到了一个馒头,那对他来说就足够了。

好好告个别

作者按

与主人公聊过以后,我听起了“凌峰电台”,回味着一词一句的轻盈与温柔。此时此刻,我提起笔,愿与这位新朋友合而为“我”。

二〇一九年元旦,我拨通了林小雨的手机号码。电话是他爸接的,手机那头的男人语气疏离,没说几句就挂了。阿彤在我旁边略显焦急地比了个手势,我摇了摇头,说林小雨的情况不太好,今晚是出不来了。

原本我跟阿彤买了三张电影票,毕赣的新片《地球最后的夜晚》,商量着给林小雨一个惊喜,告诉他我们没忘记年少时的约定。然后三个人勾肩搭背、有说有笑地走进影厅,由左至右,依次排开地坐在我精心挑选的后排靠中间的位置上。可长大后发现,约定也好,计划也罢,总会被变数东拉西扯乃至破坏,连一起看场电影都变得奢侈,好像自己的生活自己做不了主。

顶灯一灭,一米宽的格子间里投射出亮眼的光柱,飞越层层叠叠的座椅上空,打在正前方影院新进口的IMAX巨幕上。电影还没开始,前排的小情侣在偷偷摸摸地打啵,不远处的几个人百无聊赖地刷着手机,巨幕上滚动着消防安全广告。我慢悠悠地回头,正对上那束光柱,黑暗中有细密的颗粒状灰尘在飞滚。小时候,格子间没现在的这么高,我会好奇地把手伸进那束光里,在大屏幕上看到自己黑压压的手影。后来,我把这件蠢事告诉了林小雨和阿彤。林小雨戴着眼镜,镜片后的一双眼睛笑得眯起。

我回过头,却没有在右手边看到他。那天,我跟阿彤中间空了一个位置,那是留给林小雨的位置。

前段时间,我在朋友圈刷到林小雨的一条消息,才知道他有一天毫无征兆地晕倒在地铁里,得了一种我当时连全名都读不顺的绝症。

曾经的校友们得知了这个消息,一时间对林小雨的病因议论纷纷。而我从林小雨同科室的医生同学那里,得到了较为靠谱的答案。同学说林小雨在北京租了间甲醛超标的房,加上他自身体质较弱的缘故,七七八八,“差不多就是这么个原因”。同学说得含含糊糊,我却听得极为认真。大脑中一个孤身缩在出租屋的林小雨逐渐成形。

医院出来,我问阿彤:“如果那时候我多关心他一点儿,他有没有可能,不会患上这个病?”

社交网站红红火火的二〇〇八年,林小雨在我充了会员的空间里留下了访客记录。我当时不甚在意,只觉得对方单纯是好奇。谁知道这个ID为“淋小雨”的人却主动申请加我好友。出于青春期的探索欲,我毫不犹豫地点了通过。

我问他姓甚名谁,他说与我同一高中,大我一届,真名叫林小雨。我觉得这人蛮有趣,加上名字挺文艺,一来二去,我和林小雨在互相没见过面的情况下,做了两年不远不近的网友。

直到有一天阿彤带着他跟我在小城里的电影院见面,我才见到了真正的林小雨:一个戴着黑框眼镜、单眼皮、穿着格子衬衫却理了个寸头的腼腆男生。

我们看的第一场电影是一部剧情烂俗的爱情片。电影里的男女主角四目相对,俨然两副憋不出真感情才满面痛苦的模样。但台下一群人看得津津有味,阿彤更是抹起了眼泪。我摸出口袋里随身携带的纸巾给她递了过去。阿彤接过后,我朝最右侧的林小雨挥了挥手,他摇了摇头,表示自己和我一样完全找不到泪点。

我颇为赞赏地点点头回过身去,看向林小雨的目光多了那么一丝肯定。

我不喜欢回家,课余时间便总与这两人混迹在一起。

我爸喜欢喝酒,喝酒是东北人刻在基因里的习性。天冷地凉,往往只需一个晚上便能垒起齐膝的雪。他在烟草局上班,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应酬到很晚。家里阳台上点着一盏灯,我在卧室里读书,门口传来急促的叩门声响,每每这个时候我都会生出莫名的害怕。

打开铁门,还得开防盗门,头顶上方飘来一股刺鼻浓烈的酒精味,激得我忍不住颤抖。一个不小心腿软了半截,我推开门,却被门外的父亲一把抓住。

他目光如炬地盯着我,好像下一秒就会从身后掏出酒瓶揍我。我记得他从前发酒疯的样子,身材娇小的母亲在他面前根本不是对手。

我想起之前有次期末考试,我考了全班第一。拿成绩单回家给他看后,等来的第一句却不是表扬。当时父亲有些烦躁地挠了挠头,问我这个全班第一要请学生家长上台发言吗?

我本来想说要的,最后还是说了不用。那次家长会我跟老师请了假,一个人去找了阿彤和林小雨。

阿彤请我们吃烧烤,我撒了不少辣椒面,呛得自己泪流满面。阿彤笨拙地给我擦脸,我哽咽地说自己再也不要那么努力,反正也没人会在意。过了一会儿,我听见林小雨说:“不对,你要继续好好读书,争取早日离开家。”

我咽下一口嚼都嚼不动的牛肉,表示赞同地朝林小雨比了个大拇指。

我依旧好好读书,做长辈眼里省心省力的好孩子。我开始计算高中毕业的日子,计划着早日独立。去远方就好,去哪儿都行,只要能够离家远一点儿。

直到那天下午,我跟父亲大吵了一架。

吵架的原因很简单,简单得有些荒谬。那天傍晚,父亲一如往常地带着一身酒气回家。他打开电视,电视里播的是中央八台黄金档的婆媳剧,父亲平日里最喜欢看军事频道。他不爱说话,也受不了婆婆妈妈的台词。他喝得眼花,脑袋一点一点地垂吊着,晃悠着,看得我发慌又不敢上前。

父亲叫母亲递来遥控器,执拗地摸索着数字“7”的按钮。母亲给我使眼色,暗示我快回房间。我不放心她一个人应付醉汉,便留了下来。果不其然,调不到电视节目的父亲将遥控器猛地砸向地面。塑料外壳碎了一地,两节五号电池翻滚着,躲进了沙发底下。

遥控器被砸碎后,我冲向父亲身前的茶几,高声质问他,企图唤醒一个酒鬼。最后随手拿起一只他平日倒酒的玻璃杯,朝地上摔了个粉碎。玻璃杯摔得一地晶莹,碰撞的声音惊醒了半醉的父亲。他不可置信地盯着我,扬起了胳膊,我闭上眼睛,却没有等到那个本该落在脸上的巴掌。

那天父亲没有揍我,母亲慌张地将我推到身后,父亲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,然后起身扫干净了一地碎屑。

自那以后,父亲变了。他开始戒酒,偶尔也会一脸别扭地进我房间问问成绩,可那时我已经接近成年,早就过了拿成绩单向父母邀功的年龄。

高考过后,林小雨向我表白了。

我先是惊讶,然后满腹惆怅,最后带着一点儿羞恼,直白地拒绝了他。林小雨没有多问,只是在长久的沉默后敲来一句“晚安”。我一向觉得晚安是结束对话的委婉表达,便关掉了和他的对话框,闭上眼睛,我想到了曾经喜欢的一个人。

他叫七七,是我曾经的同桌。七七长了一张娃娃脸,白白净净的,看着很显小。高中那会儿我总觉得自己长得老,跟七七站一起显得尤为严重,以至于一开始我对七七的印象都带着一点儿小偏见。

我学理科,物理却不尽如人意,便向七七求助。七七倒是耐心,一本正经地给我讲通了公式。七七睫毛很长,皮肤微白,我贴得近,甚至隐隐能嗅到他身上飘来的衣物芳香剂的味道。

七七见我凑得近,也没挪开。北方的夏天很干燥,而我的胳膊上却浮起了一层黏腻的薄汗。

即便回到家我也止不住地想他,我有时候也会想阿彤,会想其他朋友。但从来都不是这种挠心挠肺的想,就好像一根毽子毛在你手心漫不经心地搔。我把七七的名字写进日记本,藏在床下的小铁盒里,还没想好到底对他抱有的是何种感情。

在认识七七之前,我觉得自己和所有人一样,是个没什么异常的普通人。在七七之后我开始意识到,我跟大家不太一样。信息略显闭塞的高中时代,我独自摸索了很久。

我邀请七七来家里做客,他成绩好,家里长辈似乎也不介意我们玩到一起。七七的父母常年在外经商,留他一个人在家,他忍受不了孤独,便时常来我家蹭饭。

意识到我对七七不止简单的同窗之谊那天,是个周末。我下楼买了点儿零食回来,见七七趴在我的课桌上小憩。我不忍叫醒他,便蹑手蹑脚地过去替他关门。谁知他翻了个面,眼睛却睁开了,他脸庞微红,拿着一张草稿纸问我为什么写这么多遍他的名字。

我一时间心乱如麻,想解释,又怕解释不清。想告白,又不确定七七的心意。我害怕被他当作心理不正常的疯子,便支支吾吾扯了个谎,说闲得没事练练字,你名字最简单。

这谎话扯得漏洞百出,说完我就后悔了。七七低头应了一句,起身准备离开。我还是没能忍住,抓住了他的衣袖,说出了那四个字。

学校的走廊上,人很多,我们肩并肩地将双手搭在露台上,吹着清凉的风。有时候,七七会用胳膊肘蹭一蹭我的肩膀,我了然地放下一只手,自然地向下垂放。两个小指尖钩起,我们在腰间系紧的校服外套下面偷偷牵手。

后来,七七随父母去了外地,我刚开始没多久的初恋就伴随着夏天里的一阵微风,悄无声息地远去,好像从未存在过,又好像一直都在。

高中毕业,我去了太原,阿彤留在哈尔滨,林小雨去了沈阳。三个人,三座城市。以每个人为中心开始发散,又各自认识了不少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。

然而每年春节我们都会回到老家,在这座中国北端的小城,继续我们一年一度的“常规项目”,看春节档电影。那次表白过后,林小雨坦坦荡荡地告诉我不必太介意,依旧可以做好朋友。他简单的几句话,却极有分量地打消了我心中的顾虑,我便一如从前地待他。

我加入大学广播站,开始在课间午后读一些校报新闻。新闻很无聊,多是一些我不感兴趣的内容。正巧那时候荔枝电台兴起,我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做了第一期自己的电台,读一些书摘和情感故事。刚开始录的时候还有杂音,宿舍里几个人哄闹,我强迫自己沉下心来念,读着读着,就读了进去。从单纯用手机录音到购买专业声卡,大学毕业那年,我已经初步具备了一名合格主播的能力。

二〇一四年,我经历了第二次恋爱,他是我大学学长,毕业准备留学。学长劝我一同留学,读一年的研究生一起毕业。我不想让他失望,我尽力去尝试了,却没等来那一纸公费留学的通知书,便想到了自费留学。

上大学以后,父母很少跟我联系,印象最深的一次还是家里的刷卡机坏了,母亲打来电话问我怎么弄。我哭笑不得,还是没把留学的想法说出口。

几十万支撑的爱情与梦想太过昂贵,显得不太纯粹也不那么忠贞。

我选择去北京工作,学长独自去了美国。我觉得一年不算漫长,值得为某个人等待,而我等来的却是一条比电影还狗血的短信。短信寥寥一行字:“你们已经分手了,别再缠着他了。”

电话里学长打着哈哈,说那个人不懂事,要我别介意。我伤心了一阵,然后对着学长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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